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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金华:首套或二套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统一调至100万元

作者:柳暮雪    栏目:热点    来源:中国网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6-01 14:32   阅读量:15026   

内容摘要:5月31日,据“金华发布”消息,据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,自6月3日起全市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 新政策明确,缴存职工购买首套、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...

5月31日,据“金华发布”消息,据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,自6月3日起全市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新政策明确,缴存职工购买首套、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;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。同时,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30%,可贷比例为70%。

根据现行政策,金华市区购买首套住宅,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%。最高可贷额度,夫妻双方最高为100万元,职工单方为50万元。调整后,首套、二套执行统一的最高可贷额度,即职工单方由首套50万元、二套30万元,上调至最高70万元;夫妻双方,不论是首套或二套,统一按最高可贷额度100万元执行。

此外,去年以来,金华市推出“带押转贷”方式,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,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贷款。按照5月18日最新下调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5年以下和5年以上首套分别调整为2.35%和2.85%;5年以下和5年以上第二套分别调整为2.775%和3.325%。调整后,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进一步凸现,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。
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,现有住房商业贷款的公积金缴存户,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及时申请“带押转贷”,实现住房贷款“商转公”,以进一步减轻购房贷款负担,支持合理住房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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