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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全域进入7天应急管控

作者:樊华    栏目:新闻    来源:东方网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28 13:46   阅读量:15443   

内容摘要:佳木斯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。 近日,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个省份发生,10月27日,我省黑河市发生疫情,呈现出我国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。为全面扎实做好“外防输入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.10月28日零...

佳木斯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。

近日,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个省份发生,10月27日,我省黑河市发生疫情,呈现出我国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。为全面扎实做好“外防输入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10月28日零时至11月3日24时,佳木斯进入7天紧急管控状态,各项管控措施严格落实,坚决阻断疫情输入风险。

二是全市立即开通高速公路防疫服务站,会同客运站、火车站、机场,严格落实测温、验码、查验涉疫地区人员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,对风险人员实行闭环管控。

三.到达疫区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无检测报告者进行落地核酸检测。结果发布前,不要随意流动,同时要进行风险评估,分类落实集中隔离、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。对拒不执行防疫政策的,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4.到达受影响地区的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(村)和单位报告,并配合控制。对隐瞒行程、不报告、迟报或者不落实防控措施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企事业单位要随时掌握到达本单位受灾地区人员的信息,督促其向社区报告。如有遗漏,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
5.应急管控期间,到达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加强自我健康管理,提倡当日进行核酸检测,不得参加聚集、聚集等活动,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。对不严格遵守的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6.紧急管控期间,零售药店禁止销售退烧、止咳、抗病毒等药品。如果找到买家,他们需要登记信息,并尽快向社区报告。对擅自销售此类药品的药店,依法予以撤销和坚决取缔。

七、严禁在个体诊所接诊发热患者,如发现擅自接诊的,一律暂停办理整改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八、医院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、预检分诊、院感等制度,对患者严格测温、码检,加强门急诊患者、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查询,发现有疫情相关地区居住史的患者等。立即开展核酸检测,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。不严格执行的要追究责任。

九、应急管控期间,社会福利机构、养老服务机构、精神卫生机构等。要实行封闭管理,停止参观活动;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守灵、送别、扫墓等服务;公安行政监狱应当完全关闭,暂停探视。

十、超市、网吧、健身房、宾馆、饭店、影剧院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码检、测温、戴口罩、限流、通风、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,落实不到位的,一经发现,停业整顿。

十一、景区严格执行限流、预约、错峰要求,实行测温、验码入园,在应急管控期间暂不接待境外旅游团体和游客,建议境外游客和外出公路旅行人员全部返回。

十二、应急管理和控制期间,实行红色aff

十五、全市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,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、第二针和加强针,做到“应打尽打”。

市民朋友们,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,让我们携起手来,用7天时间筑牢抵御新一轮疫情的屏障,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不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共同守护我们的幸福家园!

本通告自10月27日24时起施行,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。

佳木斯市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

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。

2021年10月27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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